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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 第7條

辦理團體應依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審審查收費標準之規定,訂定收費項目及金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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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