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 第15條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第15條

管理局為估算園區各產業產值、營運及銷售等數值,得請園區事業提供預估營業額資料,以作為未來評估收取管理費之參考。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