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 第2條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第2條

管理局依本辦法規定,向園區內設立之園區事業、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收取管理費。但非營利性質之政府機構、提供園區水、電基礎設施設備之公用事業得免予收取。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3條園區事業非位於都市型園區者,依承租之土地或廠房面積計算繳納管理費;其費率計算標準如附表一。同…第4條園區事業營業額之千分之一點九超過前條管理費者,改依營業額千分之一點九繳納管理費。園區事業以總…第5條園區事業部分位於都市型園區者,於計算第三條及前條第一項之管理費時,應分別計算。第6條園區事業或園區內設立之金融機構,於主管稽徵機關營業登記核准日之次月一日起按期繳納管理費;未於…第7條金融機構依其銷售額萬分之二繳納管理費,不受第三條第一項繳納管理費規定之限制。第8條除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外,其他機構依附表三之收費一覽表繳納管理費。其他機構類別歸屬,由管理局依…第9條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申報管理費,其繳納程序、繳納期限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如下:一、以每二個月為一…第10條園區事業申報銷售額之銷貨退回或折讓、代收代付、出售固定資產或廢料、樣品贈送、利息收入、融資租…第11條科學園區內除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外,其他機構應與管理局或其他租地自建廠房者簽訂契約後,於每月、…第12條園區事業、金融機構及其他機構逾期未繳納管理費者,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第13條管理局得調查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之管理費申報情形,並得函請主管稽徵機關提供園區事業及金融機構申…第14條園區事業經管理局撤銷或廢止其投資案,或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裁撤或廢止公司登記,或其他機構於…第15條管理局為估算園區各產業產值、營運及銷售等數值,得請園區事業提供預估營業額資料,以作為未來評估…第16條為因應天災、癘疫、國內外財政、經濟、社會重大變故,避免園區內相關事業、機構發生營運困難或嚴重…第17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1條看 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