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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第5條

園區事業部分位於都市型園區者,於計算第三條及前條第一項之管理費時,應分別計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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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