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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9條

資源再生綠色產品認定規格變更或廢止者,原證書有效期限仍未屆滿者,得繼續使用至期限屆滿時止。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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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