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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獎勵辦法 第9條

符合本辦法獎勵規定者,由申請單位於選手參加之賽會結束日之次日起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向教育部申請選手及教練之獎勵: 一、獲獎選手及教練名冊。 二、賽會主辦單位發給選手之獎狀(牌)。 三、賽會主辦單位頒發之成績證明。 四、比賽成績紀錄表。 五、競賽規程。 六、參賽公函。 七、其他教育部指定之文件、資料。 申請文件、資料不完備者,教育部應通知申請單位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申請單位未能於第一項規定期限內申請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教育部申請展延,其展延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一個月。 申請單位於賽後未依前二項規定辦理者,申請獎勵選手及教練得自知悉之日起二個月內,準用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申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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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運動選手(以下簡稱選手)及有功教練(以下簡稱教練),指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一…第3條選手參加賽會符合下列規定者,依本辦法規定予以獎勵:一、身心障礙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帕運…第4條前條各款所定名次,依下列順序定之:一、以主辦單位所定競賽規範規定之最優級組之名次定之。二、前…第5條選手及教練之獎勵方式如下:一、選手:依參加之賽會種類及其項目、獲獎名次,發給獎助金及獎狀。二…第6條選手及教練獎助金之發給,除依前三條規定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選手參加同一賽會,同時獲得…第7條參加第三條第五款或第六款賽會,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並由申請單位於賽會開始二週前,檢附賽會…第8條選手獎助金應一次領取。但獲帕運會第一名者,得選擇按月領取月獎助金新臺幣三萬一千元。前項但書獎…第10條為審查前條申請案,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得遴聘相關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及機關代表組…第11條申請案經審查通過,並由教育部核定後通知申請單位或申請獎勵選手及教練,並由體育署辦理獎狀之發送…第12條申請獎勵選手違反運動禁藥管制或其他規定,經賽會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名次經撤銷者,不予獎勵,其教…第13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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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