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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山地義勇警察組訓服勤辦法 第13條

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規避編組、訓練、服勤或演習者,得視情節輕重,依 有關法令或妨害國家總動員懲罰暫行條例處罰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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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