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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山地義勇警察組訓服勤辦法 第8條

山地青年服務隊人員全年服勤期間,每人以十日為原則,但有特殊情況不 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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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