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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山地義勇警察組訓服勤辦法 第6條

山地青年服務隊之任務編組如左: 一、警備組:擔任守望、巡邏、放哨、警戒、搜索、保護堤防、橋樑、道 路、森林、電訊 (力) 及其他國防設備事項。 二、防護組:擔任救護﹑消防﹑防毒﹑醫療﹑擔架﹑交通﹑燈火管制﹑引 導疏散等事項。 三、運輸組:擔任傳遞﹑運輸﹑嚮導﹑聯絡、協助國軍後勤運輸等事項。 四、搶修組:擔任工程建築及搶修等事項。 前項各組應按隊員年齡、職業、體格、性別、特長等為編組原則,必要時 得視實際需要統籌混合編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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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