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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組織法 第15條

蒙藏委員會設科長九人至十二人,科員五十人至七十人,助理員二十人至 四十人,承長官之命辦理事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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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