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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組織法 第24條

蒙藏委員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薦任,依人事管理條例之規定,掌理人 事管理事務。 人事室需用人員名額,由蒙藏委員會就本法所定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 與銓敘部會同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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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