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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委員會組織法 第20條

蒙藏委員會必要時,得呈准行政院,於蒙古盟部旗設置協贊專員,薦任。 前項協贊專員之名額及派遣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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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