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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處組織通則 第18條

行政執行處辦事細則,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擬訂,報請法務部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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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