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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執行保護令及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辦法 第11條

行政機關接獲保護令執行之申請時,其非該保護令之執行機關者,應告知申請人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執行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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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