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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由主任委員就中醫藥學者專家中推薦,報請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遴聘之,均為無給職。 前項委員之遴聘辦法,應送立法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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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