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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人用生物製劑生產技術授權管理辦法 第3條

為確保與廠商技術授權之運作順暢,本署應成立「人用生物製劑生產技術 授權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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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