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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揚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九款所稱團結僑胞,激勵愛國情操,有特殊事蹟者,係指發展僑務,激勵僑胞愛國情操,對國家民族有重大貢獻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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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