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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182條

上訴期間為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但判決宣示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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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