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 第23條

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23條

權保會認為復審書不合法定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復審人於二十日內補正。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