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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經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管理會同意處理之經營不善信用部,農委會應辦理不法案件查核。發現有犯罪嫌疑者,應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必要時,應採取限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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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