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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
› 第15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前條受委聘者提出之策略建議報告及評價報告,應由評價小組就處理策略及賠付價額作成決定後,送請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管理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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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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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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