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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17條

蓮華池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所轄試驗林人工林與天然林之經營管理及研究。 二、臺灣藥用植物種原之保種及試驗研究。 三、森林療癒及林下經濟示範基地之管理。 四、蓮華池亞熱帶常綠闊葉森林動態樣區之經營管理及自然教育推廣。 五、苗木培育及育林技術之研究。 六、所轄試驗林之林產物處分及林地管理。 七、其他有關蓮華池試驗林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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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