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 第19條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19條

六龜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所轄試驗林人工林與天然林之經營管理及研究。 二、經濟性人工林之育種及育林研究。 三、扇平森林生態科學園之經營管理、環境教育解說及推廣。 四、重要樹種育種、育苗、育林技術之研究及推廣;重要植物種質之保存及展示。 五、森林高經濟副產物之培育、經營管理及研究。 六、水土保持與崩塌地復育技術之研究及推廣。 七、所轄試驗林之林產物處分及林地管理。 八、其他有關六龜試驗林研究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