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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經營,如有結餘,除股息外,應以之充實設備、改善產銷及經營業務,不得移作他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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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