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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農產品依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由農產品批發市場代為分級包裝者,其收費標準,應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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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