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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 第13條

檢舉獎金於扣除應繳稅額後發給之。 檢舉人死亡者,由其繼承人依民法相關規定具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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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