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 › 第4條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 第4條

本規則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中央之業務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