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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0條

分組審議會任期屆滿選聘委員時,應有前任委員四分之一以上續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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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