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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9條

審議大會及分組審議會決議後,應作成會議紀錄及個別委員發言摘要。 審議大會及各分組審議會之委員姓名、會議紀錄及經委員審閱確認之個別委員發言摘要,應儘速以對外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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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