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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各局處室組織規程 第26條

業務局置襄理六人至十人,專員三十七人至五十人,必要時,並得置研究 員及副研究員共三人至五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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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