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 第6條

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第6條

外匯局掌理事項如下: 一、外匯調度及收支計畫之擬訂。 二、外國有價證券及外國貨幣之買賣。 三、外匯供需之調節及外匯市場秩序之維持。 四、指定銀行及其他事業辦理外匯業務之許可審查及督導。 五、國外匯款之審核。 六、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國際金融業務之核准、督導、統計、分析、研究及報告。 七、國外聯行、國際金融機構或組織之聯繫。 八、外匯收支之核算、統計、分析及報告。 九、民營事業國外借款經指定銀行保證、清償、稽催之管理及監督。 十、其他有關外匯業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