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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研究辦法 第13條

教師自行參加進修研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自費為原則。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得視財力設置獎學金,對參加進修學分成績優良之教師予以獎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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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