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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研究辦法 第9條

教師依本辦法規定參加研習、實習等進修,成績優良者,得報請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予以獎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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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