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 第21條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第21條

依本辦法輔導升學之學生,其在學期間參加學校代表隊組訓、學業、生活、運動防護及其他相關事項,學校應訂定規定據以執行。 各該主管機關得就前項事項予以考核,作為核定學校甄審、甄試及單獨辦理招生名額之參據。
AI 白話解釋
← 第20條看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全文第2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