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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第14條

購置住宅借款人員在借款繳清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收回權狀,並解除付款保證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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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