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61.07.03訂定)
› 第4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61.07.03訂定) 第4條
臺北飛航情報中心職掌如下: 一、飛航情報資料之蒐集、整理、編輯及處理事項。 二、飛航公告之發布事項。 三、飛航及氣象諮詢之服務事項。 四、飛航前簡報之編發及簡報事項。 五、所屬人員之業務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事項。 六、國內外長期飛航計畫書之審核及傳遞事項。 七、駕駛員地面報告之協調及傳遞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條
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61.07.03訂定) 全文
第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