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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第2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以下簡稱本廠)業務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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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