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 第4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第4條
總務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出納工作、員工福利、薪什費之造單、逾時加班費、誤餐費之請領、員工加班及獎金統計、現金日記帳處理。 二、宿舍管理。 三、職工福利、採購核銷。 四、文康活動執行事宜。 五、公文收發、印信典守、文書檔案等管理。 六、辦公大樓設備維護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七、一般性財產、保管品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八、辦理個人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條
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機廠辦事細則 全文
第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