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 › 第5條

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 第5條

合聘教師之員額,應由主聘學校列入該校專任教師編制員額。 巡迴教師之員額,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以外加員額方式列入中心學校專任教師編制員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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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