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 第12條

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第12條

專聘教師之全學年服務日,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行政機關辦公日辦理;其休假,比照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規定。 專聘教師請假,除教師請假規則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外,準用該規則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