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81.07.29訂定) › 第3條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81.07.29訂定) 第3條

本總隊設左列各組、室、中心: 一、警務組。 二、督訓組。 三、安檢組。 四、後勤組。 五、秘書室。 六、保防室。 七、人事室。 八、會計室。 九、勤務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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