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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7條

出席人員對於審議案件遇有法定應行迴避之情事者,應自行迴避。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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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