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司提撥國外投資損失準備處理辦法
› 第5條
公司提撥國外投資損失準備處理辦法 第5條
國外投資,其出資之種類如下︰ 一、外匯。 二、機器設備、零配件。 三、原料、半成品或成品。 四、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五、國外投資所得之淨利或其他收益。 六、國外技術合作所得之報酬金或其他收益。 七、有價證券。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 前項第二款或第三款之出資經核准後,准予免結匯出口;前項各款之出資 應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條
看 公司提撥國外投資損失準備處理辦法 全文
第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