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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輔導辦法 第27條

清除、處理機構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或處理場 (廠) 明顯處標示機構名 稱、聯絡電話及許可證或核備文件字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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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