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2條

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各項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作業之主辦機關為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辦機關)。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