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5條

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二項所稱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分配及補助之社會福利經費,指下列各款: 一、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 二、農民健康保險保險費。 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四、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五、以中央定額設算之一般性社會福利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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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