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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法 第130條

公證人公會,以謀求公證理論與實務之研究發展,砥礪會員品德,增進共同利益,執行民間之公證人之研習、指導、監督及處理其他共同有關事項為宗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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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