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 第8條

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考選部應設立典試工作記錄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負責審議典試人員參與各種國家考試典試工作及題庫建置情形之工作記錄事項。 審議小組由政務次長主持,小組成員五至七人,由部長指派簡任職務人員擔任。 審議小組會議按季舉行,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並得視需要邀請與審議案件相關之典試或試務人員參加。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典試人力資料庫建置運用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