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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4條

申請級別認證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廠商設立文件。 二、營業及安全說明書。 三、安全查核同意書。 四、其他國防部規定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前項第二款營業及安全說明書,應包括組織規模、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安全管控、專業技術、研究發展能力、下游供應廠商及營業實績等有關事項。 第一項申請書、文件、資料未備齊或不合規定者,國防部應通知申請廠商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中另有 11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第3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定國防產業專長領域項別如下:一、戰鬥系統。二、陸用載台及其裝備。三、海用…第7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之科技水準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業專長領域中下列事…第8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之經營規模及軍品研發、產製、維修經驗評鑑時,應綜合考量…第9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之創造國內產值及國內就業機會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第10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之產業、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及與外國廠商工業合作績效評鑑…第11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五款之與外國廠商從事研發、產製、維修合作績效及產品獲原廠認…第12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六款之誠信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紀錄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第13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七款之資通安全管理維護紀錄或稽核結果報告評鑑時,應依國防部…第15條國防部對完成級別評鑑,且依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實施安全查核,符合查核基準之申請廠商(以下簡…第19條本辦法自本條例第四條施行之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國防部得依國防任務及建軍備戰所需國防產業專長領域項別,公告受理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以下…第3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定國防產業專長領域項別如下:一、戰鬥系統。二、陸用載台及其裝備。三、海用…第5條國防部受理級別認證申請,應委託具備充足資源及認證能力之公正第三方,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申…第6條申請廠商之級別,由公正第三方以書面審查申請書、文件及資料評鑑之,必要時得實地訪視。第7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之科技水準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業專長領域中下列事…第8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之經營規模及軍品研發、產製、維修經驗評鑑時,應綜合考量…第9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之創造國內產值及國內就業機會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第10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之產業、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及與外國廠商工業合作績效評鑑…第11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五款之與外國廠商從事研發、產製、維修合作績效及產品獲原廠認…第12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六款之誠信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紀錄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第13條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七款之資通安全管理維護紀錄或稽核結果報告評鑑時,應依國防部…第14條公正第三方完成申請廠商級別評鑑後,應依評鑑結果製作級別評鑑報告送交國防部。第15條國防部對完成級別評鑑,且依本條例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實施安全查核,符合查核基準之申請廠商(以下簡…第16條合格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國防部得廢止其所持有之全部合格證明:一、破產、解散或停止營業。二、…第17條合格廠商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之情形者,國防部得召開會議審酌合格廠商於該情形應受責難程度…第18條合格證明所載合格廠商名稱、統一編號或負責人姓名有變更者,合格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向國防部申請變…第19條本辦法自本條例第四條施行之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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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