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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小船駕駛人測驗發證辦法 第11條

申請動力小船駕駛執照筆試及格但實技測驗未及格者,得於下次申請測驗 時免考筆試,其免試期限為一年。 申請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實技測驗,經測驗不合格申請再測驗者,距上次測 驗之時間,不得少於十四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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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